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2020-03-10 18:23
来源:未知
怎样评定仿冒别人专利个人行为
仿冒别人专利个人行为即在其生产制造或市场销售的商品、包装设计上应用别人专利的个人行为。
仿冒别人专利个人行为务必合乎下列要素才可以评定:
其一,务必有仿冒个人行为;
其二,被仿冒的务必是别人早已获得的、具体存有的专利;
其三,仿冒别人专利的个人行为应是有意个人行为。
仿冒别人专利个人行为实际包含下列情况:
(1)在其生产制造或是市场销售的商品、商品的包裝上标明别人专利号的;
(2)专利权被撤消或是被宣告无效后,生产制造或是市场销售标着专利标识的商品的;
(3)专利权期满或是停止后,再次生产制造或是市场销售标着专利标识的商品的;
(4)为所述民事行为印刷或是出示专利标识的;
(5)在广告词或是别的声称原材料中应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方案的技术性误以为是别人专利技术性的;
(6)在合同书中应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书设计方案的技术性误以为是别人的专利技术性的;
(7)仿冒或是伪造专利资格证书或是别的专利文档、专利申请办理文档的;
(8)将非专利技术性称之为专利技术性与别人签订专利批准合同书的;
(9)别的将非专利商品假冒专利商品或是将非专利方式假冒专利方式的个人行为。